2006年8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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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挥大笔 国家损失71万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俞翔

  本报讯  明知下面上报的是虚假的征地面积,绍兴县国土资源局滨海分局原副局长戴新良视而不见,还不听下属的劝阻,以假充真,结果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71万元。近日,戴新良被追究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绍兴县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26日,时任绍兴县国土资源局滨海分局副局长的戴新良,带领规划征迁科的毛志芳、张金华到马鞍镇前进闸村征地调查。当时该村党支部书记戴联平硬要丈量不能赔偿的抢搭大棚和花木面积,结果致使有关面积未丈量。4月9日,戴新良又到前进闸村与戴联平协商征地面积事宜,谈成花木250亩,大棚按2002年上报给镇农办的数据定。此后,戴新良到镇农办要来前进闸村大棚274.5亩的证明,农办主任李某对戴说明这是各村于2002年8月上报的数据,并未实地丈量。戴新良在明知该村的花木和大棚面积未实际丈量测算,并且下属也予以劝阻的情况下,仍将虚假的面积作为赔偿依据。结果导致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多赔偿给前进闸村花木款23万余元、大棚款48万余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71万余元。同年年底的一天,戴联平为感谢戴新良的帮助,将3000元的银行礼卡送到戴新良的办公室,戴新良予以收受。
  此外,戴新良在担任绍兴县华舍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土管员、绍兴县土地管理局华舍土管所土管员、副所长和华舍街道国土所所长、绍兴县国土资源局滨海分局副局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8万元。
  绍兴县法院近日一审判处戴新良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